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11年国家线公布后,学校将制订各学科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11年4月上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11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六)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和方式在网报前另行确定。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通过复试考核的推荐免试生直接录取。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1年6月中旬左右。
六、学制
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均是2.5-3年。
七、奖学金
学校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了入学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一)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为“985”、“211”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考试成绩较好者或为推荐免试生,可获得“名校奖励”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相同学科门类录取考生中综合成绩排名达到相应标准者,可获得“高分奖励”入学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可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