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和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及参考材料。研究生学院备有历年专业课试题集,谨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融会兄弟院校的优良学风,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168
电 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