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基本要求
(二)播音主持类专业
(1)朗诵:考查考生普通话水平、声音条件以及对作品的理解力,语言的感染力和表现能力。要求基调把握准确、节奏变化鲜明、嗓音圆润响亮、声情并茂、以情动人。
(2)普通话水平:考查考生声母的准确、清晰度,韵母的圆润、响亮度,以及声调调值的准确度和语言是否自然流畅。要求声、韵、调、音变准确、清晰,语言表达流畅自如。
(3)命题即兴评述:考查考生审题的准确度、构思的严谨性、主题的明确性,普通话的流畅度,思维的清晰度和逻辑性。要求普通话标准、口语流畅、立意深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