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基本要求
(四)时装表演类专业
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时装表演专业的素质:
(1)基础条件测试:
A 骨骼——头型小,肩宽,窄髋,四肢修长;
B 身材——身材挺拔,比例适中,无明显赘肉,体态健康;
C 皮肤——健康、光洁、无明显疤痕;
D 发质——光亮、浓密;
E 五官——线条清晰,轮廓有特点,具有雕塑感;
F 脸型——脸型线条分明,脸小,脸颊无脂肪堆积;
G 手型——手指修长,手背无过多集肉,活动灵活自如;
H 腿形——大小腿围比例适中,挺直修长,双腿合缝;
I 牙齿——整齐、洁白,大小适中,无异型牙;
J 仪态——自然、大方、热情、潇洒;
K 语言表达能力——自我介绍语言流畅,意思表达准确,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回答问题迅捷、准确,充满自信。
(2)基本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比例符合时装表演专业的要求。
(3)艺术素质:
A 步态:步伐矫健、潇洒有力,颈部挺直,背部平整,直线行走不偏不离;
B 音乐节奏感:准确表现主考老师给出的节奏示范;
C 平衡能力:平衡及旋转能力;
(4)艺术表现力:
A 艺术特长展示(声乐、器乐、小品表演等);
B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