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高考艺术特长生测试内容及要求
(1) 音乐类:考生按自己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表演时间限5分钟,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考生可以自行组合自己的乐曲,表演过程中不要求背乐谱;基本功测试:器乐考视奏、声乐考视唱。声乐视唱、民乐视奏可用简谱,其它器乐均为五线谱;
(2)舞蹈类: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节目由评委根据考生的情况可指定表演片段或不表演,剧目表演限时4分钟;基本功测试:舞蹈基本功、模仿、即兴;
(3)戏剧类:话剧 自备2分钟朗诵及3分钟小品表演;主持 自备2分钟朗诵及3分钟栏目主持表演;曲艺类:自备不同表演形式的节目两个,如相声、快板等;京剧:自备节目;基本功测试: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
(4)书画类:中国画含命题创作、自选(写意或工笔任选,鸟、山水、人物均可)、速写三项;西画含素描、色彩、速写三项;软笔书法含临摹、命题、自选三项。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中国画、软笔书法进行命题创作、西画进行素描(石膏像写生)测试;下午1:30—4:30中国画、软笔书法进行自选测试、西画进行色彩测试;下午5:00—5:50中国画、西画进行速写测试。书画类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中国画、软笔书法纸张自备,西画:素描4开、色彩8开、速写16开(考场内统一发放)。午饭自理。
4、乐器、用具及伴奏
(1)考场只提供下列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大号、定音鼓、架子鼓、木琴、排鼓;
(2)节目伴奏:除舞蹈、声乐、京剧及戏曲表演可用伴奏(自带伴奏人员或使用CD、DVD、MP3)外,其它器乐表演一律不允许带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