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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高考艺术特长生考生须知(3)

时间:2010-12-01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1年北京高考艺术特长生评分及等级划分

1、测试类别划分

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书画八个组进行,每组由5-8名评委组成。根据测试项目的不同,分别设计独立的评审表,每位评委持有一套表格,由评委单独给考生评分。

2、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即兴、基本功等方面;

(3)戏剧类测试: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

(4)书画类测试:临摹、命题、自选、速写、素描、色彩等方面。

3、计分方式

按艺术类别计分,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该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该分记为该考生该项目的艺术特长成绩。

4、等级划分

北京市所组织的统一测试是艺术特长生的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5、成绩发布

2011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考生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通知单由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

五、高考及填报志愿

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高考、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经全市统一测试合格、招生学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选择该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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