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2011年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其他事宜
1.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1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中应至少有一个为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于2011年6月3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提交本人高考报名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信息,以免影响录取。
当考生在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的专业志愿与其高考专业志愿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如考生未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录取进校的艺术特长生,报到前须经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复查。复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艺术特长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不得擅自退团,否则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4.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九、2011年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877 2387、6877 5318(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027-6875 4231(招生办公室)
传 真:027-6877 6752(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E - mail: artwhu@126.com(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报名系统稍后开通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