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①素描(头像写生;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②色彩(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③速写(人物写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
注:考生画具自备。素描考头像,色彩考静物。
2.服装设计与表演
①才艺表演(穿紧身练功服,声乐、器乐或舞蹈任选其一;自备伴奏带、碟和乐器)。
②朗诵(现场抽取朗诵试题,准备10分钟)。
③面试(穿泳装;测身高、三围等)。
(在全国模特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可免于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三)传媒科学学院
1.广播电视编导
①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
②表演特长(录像):小品、朗诵、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2.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录像):
①朗诵:自备稿件朗诵(限时2分钟);现场抽题朗诵(准备时间5分钟)。
②表演特长:小品、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面试:形象、气质、声音条件,无色盲色弱,测量身高。
复试:
①播音:现场抽取播音试题,准备时间5分钟。
②节目创作:首先按试题要求写发言提纲,然后向评委提交发言提纲并陈述创作思想。
③主持:按照现场抽取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时间5分钟,模拟主持栏目,带妆试镜头。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在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3.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流行音乐: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
5.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中男女生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男女生分别排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文化课成绩总分可降低20分录取。音乐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2名的考生,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