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黑龙江省考生按黑龙江省2012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执行),必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84536270
美术学院: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网址: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