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5.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2012年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 2012年我院动画专业的报名、考试除北京考点之外,增设杭州、广州、成都考点。报考我院的考生,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方向。
(一)专业报名:
1. 关于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至2月7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
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大小在20KB以内)。
④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请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同时切记将自己报名时申请
的“报名号”牢记。
⑤ 报名网址:http://bkbm.bfa.edu.cn
⑥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持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携带下
列须交验的所有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2. 关于现场确认
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确认及参加专业考试):
① 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考生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③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④ 缴纳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报考动画专业各考点的考生均需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180元。各考点通过初、复试进入三试的合格名单,将统一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所有参加三试的考生均需到北京电影学院本院办理三试手续(三试费80元),按考试安排参加三试。
考生交验报名材料以及交费成功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如同时兼报其它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按以上各步骤,参加兼报方向的确认及提交材料。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3. 现场确认程序
报考材料审核(考生提交身份证、高考报名证的复印件)→ 交费 → 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确认后签字,打印准考证 → 交表,准考证盖章。
4. 考生报名时请注意
①摄影专业摄影制作方向设A、B两类考试方式,考生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同时选择两种)。A类设专业初试、复试和三试;B类只设面试。
②报考录音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同时兼报两个方向(由于电影录音、声音特效两方向考试科目
相同,视为一个报考方向。例:考生报考了电影录音方向,那么就同时具有了声音特效方向的身
份。考生只需参加电影录音方向的考试,成绩共用。在此基础上,考生还可再兼报该专业的另外
一个方向)。
③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兼报。
④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兼报。
⑤报考美术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⑥报考动画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复试考试,且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