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 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同时兼报电影剧作方向的考生,初试时按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的考号参加考试,成绩共用。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将兼报的电影剧作方向的考号同时填上即可。
报考录音专业电影录音、声音特效方向的考生,初、复试只参加一场考试且成绩共用。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动画专业方向间兼报的考生,专业考试不分方向只须参加一场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成绩共同。兼报的考生按①漫画②动画艺术③电脑动画④游戏设计方向的优先顺序的考号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例如:考生报考①、③方向,应按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脑动画方向考号同时填上即可)。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3. 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动画专业初、复试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确认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初、复试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一起评判。各考点不进行三试考试,统一按校园网上公布的进入三试名单及三试考试安排返回本院进行三试考试。
4.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5.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2年3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 别 |
专 业 方 向 |
报名(确认) 地 点 |
报名(确认) 时 间 |
考试时间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
本院D号楼二层 |
2月8日—9日 |
2月12日起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
2月1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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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系 |
导 演 剪辑方向 |
本院C号楼一层 |
2月8日—9日 |
2月12日起 |
表演学院 |
表 演 表演创作方向 |
本院B号表演楼 |
2月8日-2月11日 |
2月12日起 |
表 演 表演教育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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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系 |
摄 影 电影制作方向(A类、B类)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0日-11日 |
A类2月14日起 B类2月16日全天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0 日-11日 |
2月13日起 |
录音艺术 音乐制作方向 |
2月13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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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声音特效方向 |
2月13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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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方向 |
2月16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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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
本院C号楼一层 113、114教室 |
2月10 日-11 日 |
2月14日起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特技设计方向 |
2月14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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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
2月14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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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新媒体艺术方向 |
2月14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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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演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
2月14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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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
本院D号楼二层 |
2月10日-11日 |
2月14日起 |
公共事业管理 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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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学院 |
摄 影 图片摄影方向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8日-9日 |
2月12日起 |
摄 影 商业摄影方向 |
2月1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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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学院 |
动 画 漫画方向 |
北京、杭州、广州、成都各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安排均以2012年1月5日校园网上公布 的时间、地点、安排为准 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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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动画艺术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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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电脑动画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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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游戏设计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