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填报志愿
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第一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第二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和美术类专业院校服从调剂选项。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第一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美术类专业院校服从调剂选项。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它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它的专业,要与取得的本科专业《合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填报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征集志愿时,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缺额计划为准,准确填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
(五)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六、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它院校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