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13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属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2013年我院各专业的一志愿考生成绩,将我院2013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
方向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说明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230分 |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高考成绩增加20分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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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古典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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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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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音乐剧 |
2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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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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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现代舞 |
2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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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2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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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舞蹈历史与理论 |
440分 |
英语≥80分,英语+语文≥180分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舞台美术设计 |
350分 |
专业校考成绩前3名者 高考成绩增加20分 |
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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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灯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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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新媒体舞蹈 |
400分 |
英语+语文≥160分 |
舞蹈学 |
中外文化交流管理 |
485分 |
英语≥95分,英语+语文≥180分 |
特别说明:
针对江苏、上海、新疆、云南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总分(750分)×江苏(440分)【上海(600分)/新疆(450分)/云南(77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