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戏剧学院报名
三、关于报名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微博)[微博]报名;
(5)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审核
进入各专业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艺术类考生(或高考进行注册,考生必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14位报名号优先,其他位数报名号亦可)、报考考点及专业、长期有效手机号(建议使用中国移动号码);
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12日,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登录,进行交费并确认信息及考试安排;
2013年1月21日—2013年2月5日,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登录,进行交费并确认信息及考试安排。
注: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次报名。上述日期内,每日22时至次日7时系统维护,网上报名与查询系统关闭,请谅解。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3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基本流程为:
注册—信息确认—交费—确定考试时间—打印准考证
注: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志愿。确定并提交所选考试时间后,不能修改及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4、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一)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复(二)试费每生80元,三试费每生80元。
5、同一专业方向只可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考试,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6、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方向须以兼报的形式参加话剧影视表演方向的本科考试。
7、按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四、关于录取
专业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13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zhongxi.cn)查询专业考试结果,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按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2013年度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计划工作将在2013年4月进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个别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招生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