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中华美术高考网(mshao.com)讯: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音乐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质量,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计分的原则组织实施。凡报考省内外院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4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4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于2014年3月13日至14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4年3月17日至19日17:00,凭《报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两类志愿不能交叉填报,错填乱报者,责任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在http://www.sceea.cn和《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告。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普通高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注:本简章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