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授选才”的自主选拔录取(以下简称自主选拔)模式,充分尊重教授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授在学生考核、评价中的专业优势,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校办、教务处、学工处、纪委办(监察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自主选拔招考办法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注册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注册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是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及考试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主要职责是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3、学校成立招生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聘任。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浓厚专业兴趣的优秀学生,为学校选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招生录取计划为225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不预设分省市区计划,各省市区具体计划根据入围人数和高考上线情况确定。
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报考。
1、获得我校“中学生地球科学夏令营”营员证书的高中毕业生。
2、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自幼酷爱,并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践钻研活动,熟悉我校该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并愿意师从修学,确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
3、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并对参赛学科专业十分爱好,曾较长期时间开展实践钻研活动的优秀学生。
4、有材料证明在某一学科确有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zzbm。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5日登陆报名系统,在线逐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用A4纸张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
2、寄送材料。以下材料将作为评价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重要依据,复试时提交评委老师阅读,请认真准确填写。
(1)中学签字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2)科任老师推荐信,主要介绍考生本学科学习情况及特长。属我校校友推荐的考生,还需有校友推荐信(内容包括校友情况介绍和考生学习我校相关专业的优势);
(3)个人手写自荐报告,主要介绍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个人对于所报考学科的认识、自身学习的优势,以3000字左右为宜;
(4)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请考生于2013年1月25日前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所有报名资料。
3、资格审查。我校将于1月底在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4、缴费。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登陆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初试考务费100元。初试通过者请于2013年3月16日至3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支付复试考务费100元。
5、打印准考证。请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月26日至28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初试准考证,初试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21至23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复试准考证。
五、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考核办法
分别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1、初试地点:
我校在辽宁沈阳、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南、陕西西安、四川成都、浙江杭州、湖北武汉设立初试考点,考生根据交通状况自行选择考点,由于各考点容纳考生有限,采取先报先选,我校保留对考生初试考点的调剂权,具体考试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3年3月3日 14:00—16:00
3、初试内容:以笔试方式考核学科基础,无需备考。
4、复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区内
5、复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09:00(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各组进度确定)
6、复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在某学科领域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分若干组进行面试,评委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专家委员会选聘组成。
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入围名单确定
按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初试合格名单控制在900人以内,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450人以内)。所有入围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予以公示。
七、录取要求
1、入围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科类录取分数线,按照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志愿,体检政审合格,录取到该生所面试相关专业,根据具体高考成绩确定。
2、入围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但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志愿,专业服从调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予以录取,所录取专业由学校统一在面试学科中调剂分配。
3、入围考生中对于专长十分突出,创新潜质十分明显,考评组全部评委一致推荐的优秀学生(入围名单将与其它类别同时并单独公示,连同推荐的评委名单一并公布),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商请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高考文化成绩,予以录取。
八、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自主选拔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报考学生报考资格需在考生所在中学、班级进行公示。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五年的推荐资格。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注册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