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中国著名高等学府,也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有关工作规定,我校2013年将在四川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我校农林类部分国家级特色专业选拔一批学农、爱农、并具有专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科技人才。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实施,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招生计划: 50名
招生批次:本科第一批
招生专业: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草业科学(中美合作办学草坪管理项目)、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三、报名条件
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对我校自主选拔相关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力,并立志从事现代农业及相关领域研究的学生;
2.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有创造发明或有突出创新才能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农林专业类相关学科(如化学、生物等)竞赛获得全国联赛及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学生;
4.参加各种现代农业领域创业或实践项目并取得一定成绩,或者立志于毕业后服务当地农业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学生。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3月5日
2.报名方式: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凡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登录“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自主选拔录取系统”(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下载打印,由所在中学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13年3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625014)。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
(1)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
(3)中学成绩认定表(学业成绩须由中学审核盖章)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考核办法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自主选拔测试考生名单。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收费
通过初审的学生缴纳报名及考核费,缴费标准:13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
3、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面试方式。学校成立自主选拔综合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各招生专业专家及教授组成,综合面试专家组根据学科及专业特色以及培养要求,主要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考生对专业的兴趣爱好等情况。
综合面试时间:2013年3月23、24日
综合面试地点:
a。四川成都(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
b。根据需要,可在报考考生较为集中的市(州)或学校设远程综合面试点
4、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60分,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获奖等情况综合评分40分。
测试注意事项:参加考核面试时必须带上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核面试;如有文艺特长的考生,请带获奖或过级证书原件。
六、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入选
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拟定具备自主选拔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七、录取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定控制线。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学校及专业志愿,专业须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范围内选报。
2、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仍可享受四川省关于“报考农林院校农林专业加10分投档”的鼓励政策。
3、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若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定控制线,学校可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破格录取。
八、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217。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625014
联系电话: 0835-2882501
传真:0835-2882211
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网www.sicau.edu.cn
八、本方案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