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福州大学保送生招收对象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科竞赛获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创新实践活动获奖: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工程科研竞赛获奖: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省级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福州大学保送生招生专业
1.学科竞赛获奖者、创新实践活动获奖者、工程科研竞赛获奖者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分科类填报;
2.省级优秀学生可在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专业中分科类填报。
三、福州大学保送生申请时间及办法
1.申请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5日。
2.申请办法:在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fz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个人申请表、学校推荐意见、高中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寄至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全部采用A4纸印制(申请者提交的出版物、设计作品等除外),内容应当简明、清晰、真实、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情况者,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者,取消其保送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我校将对其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资格审查:对于在规定期限(2013年1月5日)内寄达我校(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初审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参加保送生测试的人选,并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四、福州大学保送生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26日到校报到,1月27日参加我校自主命题的测试。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高中阶段文化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分理工类和文史类进行。
五、福州大学保送生录取工作
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情况、综合高中阶段成绩,择优认定部分考生的保送资格,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获得我校保送生资格认定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保送生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后,随普通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保送生招生的全过程均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资格认定名单由我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我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及时发布保送生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福州大学保送生奖励措施
1.对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2.对于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且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免除其四年学费,并分别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伍万元、叁万元、壹万元。
3.以上获奖学生不重复奖励,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
七、联系方式
1.电话:0591-22866857
2.传真:0591-22866857、83739513
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50108
八、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3年招收保送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