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3年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江西财经大学保送生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规定的保送条件(参见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参照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各省市“省级优秀学生”不列入我校保送范围);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政治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
二、江西财经大学保送生招生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到“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网”下载《江西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保送生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于2013年1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审批表》连同考生个人申请书、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注:体检项目与普通高考体检项目相同。)
2、考核录取:为使保送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处和专职教师组成的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笔试和面试时间初定3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我校招生网。
3、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在“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网” (http://zsjy.jxufe.cn/zs/)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后,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4、专业录取:
(1)通过获奖等形式取得保送资格的,一般按考生的要求安排专业(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对语文、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须参考考生中学期间的会考成绩,并进行相应测试。);
(2)通过外国语中学推荐取得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资格的,只能录取到商务英语专业。
三、其他
1、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申请或推荐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保送资格。
2、本招收办法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政策有调整,则相关办法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3816635 邮 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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