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报考点所安排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的考试。
1.艺术史论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200分[参考书目:彭吉象、张瑞麟编著《艺术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0分;②和声知识10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100分(自选曲目一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乐器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4.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曲两首,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5.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20分;②乐器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6.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1、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2、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考试范围: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仅限汉族音乐部分,中国音乐史仅限近现代音乐史部分,西方音乐史仅限古典主义、浪漫主义部分]。
7.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100分[演奏(钢琴、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乐曲一首];③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8.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9.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文化创意产业)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3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
10.音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侧重声乐,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钢琴演奏200分(侧重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声乐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11.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100分[声乐演唱: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舞蹈表演1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④形体150分(软开度、力度等)。
12.管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管乐演奏300分[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中号、大号):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100分[声乐演唱: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13.声乐(美声、民族唱法)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4.歌剧表演、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5.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7.手风琴(古典手风琴、现代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复调乐曲可作为自选乐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8.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中外乐曲均可,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9.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萨克斯)、管乐修造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限外国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报考管乐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管乐修造专业,管乐修造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管乐专业相同。
20.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古典吉他:演奏音阶、双音、轮指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1.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2.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为音乐剧选曲;限美声、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段150分(自备CD伴奏带,风格不限,3分钟以内);④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背诵)。
23.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4.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5.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400分[声乐: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器乐:准备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注:视唱占20%、练耳占80%)
(1)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
(2)练耳:听写单个和弦(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和弦连接(含正副三和弦、D7、DⅦ7、sⅡ7原位及转位)。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钢琴调律、提琴制作、音乐教育、音乐舞蹈、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歌剧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管乐修造、弦乐、打击乐、流行器乐、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管乐教育专业](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2)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理论、作曲类”、“音乐学(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5):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及“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类型1-10)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1-25)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注:凡报考“考试类型(1—8)”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