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2014 年,我区继续开展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我区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均有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资格。其具体工作流程:
(一)报名和体检。有意升入高职深造的中职毕业生 和中等职业学校 2 年级在校生 ,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参加报名所在地 招生办公室(考试院) 组织的体检。
(二)公布信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约定的时间统一公布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学校名称、专业及招生数量、学校招生联系电话、学校网址等信息。
(三)学生申请。有意升入高职深造的中职毕业生 和中等职业学校 2 年级在校生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生学校申请,具体申请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
(四)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进行排序录取,向考生发放预录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名单。
(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学校提交的拟录名单(电子数据)进行检查,经招生院校协调后确认。
(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经检查确认后的学校拟录取名单予以备案,招生院校根据自治区考试院的备案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高职院校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录取工作于 5 月 20 日 结束。
十、其他
(一) 2014 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以教育部新的规定为准。
(二)各地级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具有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 2013 年退役士兵报考专升本,如全区报考人数不足 30 人,则暂不开考。该项考试考场设在地级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地级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 10 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南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