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工业大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我校2013年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报名:请考生登录“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文档下载《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保送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各类信息,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14日。
2.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保送生申请表》;
②学校推荐信;
③个人陈述(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
④ 免冠1寸照片2张。
⑤有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3.邮寄材料:请于2013年1月1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至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包河区193号 邮编:230009;电话:0551-62901096),信封上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考核录取
1.确定资格:合肥工业大学保送生考评小组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我校保送生文化测试及面试(文化测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与自主招生考试一致)。考核合格后,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
2.专业安排:综合考察学生情况,结合我校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学生的专业。
3.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人选的保送资格,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四、监督机制
1.为确保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纪委、监察办公室将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和对保送生选拔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2.中学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对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考生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备注: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所有保送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五、本简章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