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4年高考报名11月30日结束
11月8日,笔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广西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含艺术、体育类考生)将于11月中旬开 始,11月30日结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对普通高考报名事宜作了具体规 定,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查阅。在本次报名工作中,广西将对所有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采集指 纹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对外省迁入考生的户籍、学籍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进一步规范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的审核流程。
各类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按照规定,申请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将从2013年11月中旬开始,具体开始日期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本地情况安排,并 向考生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其它特殊类型单独招生,如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 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等,报名截至2013年11月30日结束;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截至2014年1月10日结束。逾期将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除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的考生外,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也可申请报考2014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但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不能同时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
报名时须采集考生指纹和二代身份证信息
按照要求,本次报名时,所有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交验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各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将采集考生的指纹信息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此前在公安部门办理二代身份证已采集过指纹的考生,本次也要再次采集)。对 于残疾考生,将视其实际情况进行采集。据介绍,此举是为了加强考场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
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尽快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证件。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均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考试。
外省迁入考生须交验户籍学籍证明材料
2012年12月30日,我区出台了《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区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对于在 我区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随迁子女适当放宽了报考条件,考生只要符合相应的户籍、学籍条件,并能提交相关证明即可在我区参加高考。
2013年8月,我区又出台了《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对各类考生 报考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做了明确规定。本次报考时,外省迁入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自行查阅、对照以上两个规定,携带规定材料前往报名点办理手续。考 生及家长还可向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咨询详细政策。
照顾资格审核更加严格
据介绍,2011年起,我区开始对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进行调整,几年来已陆续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2011年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 加分项目;2012年(含)起取消自治区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加分项目、“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分项目。此外,部分加分项目的 分值减少了10分。从2014年(含)起,我区还将取消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加分项目。除此之外,照顾政策延续了2013年有关规定,并 无新变化。加分政策调整后的具体规定,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阅《关于调整我区部分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照顾政策》。
2014年,我区进一步规范考生照顾资格审核程序。需要申请加分、降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后,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登记 表,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签章,由各地各级相关部门审核其是否具有照顾资格、是否可以盖章证明。考生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将相关 证明材料回交各高考报名站,若违规或超时不提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加分、降分照顾资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