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3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石油石化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学校坐落于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世界帆船之都、海滨之城——山东省青岛市。
建校60年来,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向着“建设国内著名、石油学科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秉持“育人为本、人才为本、学术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的发展宗旨,实行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的发展策略,坚持立足石油石化、贡献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面向,努力把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为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高等教育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3年6月23日,学校与军队签订依托培养协议。签约10年来,学校始终把为军队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作为政治责任,遵循普通高校教育规律和军队干部成长特点,以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任职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学习为中心,注重提高军政素质和综合素质,形成了具有学校特点的国防生培养模式和理念。目前在校国防生中50%以上先后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获得学院以上各类荣誉的占80%以上。
学校率先在签约高校中成立了后备军官学院,“与将军面对面、与名校手拉手、与战士心连心”等培育机制已形成学校国防生培养的特色品牌。学校坚持将“铁人精神”与部队优良传统相结合,着力抓好国防生精英教育,努力打造中国石油大学国防生的优良品牌。
2013年,经教育部、总政治部批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5个省市共招收国防生120名,全部入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
一、报考国防生基本条件
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区的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②符合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③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高考当年8月31日);④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二、报考国防生程序
1.参加政治考核。考生到所在地的县(市)武装部参加政审。
2.填报国防生志愿。报考国防生,需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和代码,填写在本科提前批次栏内,同时要注明是否服从志愿调剂。
3.参加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政审、面试、体检均合格者,取得国防生录取资格。参加面试、体检由所在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
4.录取程序。国防生录取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工作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负责。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填报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正常志愿的录取。
5.录取后应办理的手续。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将《录取通知书》、《复审复查通知书》、《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给考生。考生家长和考生要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无异议后,在《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入学报到时,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复审复查通知书》到驻校选培办报到,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国防生培养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经核查无误后,再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6.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国防生待遇
国防生在校期间,除与同期入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每人每年还享受10000元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四、毕业分配
国防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毕业分配遵循专业对口、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保障重点、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
五、入伍后待遇
毕业国防生到军队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自办理入伍手续之日起,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国防生毕业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其在高校的学习时间计入住房补贴年限。符合随军条件的,其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根据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六、报考研究生规定
我校国防生培养目标主要为非指挥干部。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军队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
七、国防生应履行的义务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业外,还应按照军队的有关要求,接受并完成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须按协议到军队工作。
八、国防生的淘汰与违约处理
国防生实行全程淘汰制,凡国防生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淘汰并终止国防奖学金协议:①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参加非法组织者;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门处罚者;③违犯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④本人要求解除协议者,中途退学或转学者;⑤因主观原因不能按学制时间完成学业、推迟毕业者或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者,未达到规定的军政训练大纲要求者;⑥因身体原因,经一年内治疗仍不符合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者;⑦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培养对象者。
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毕业时不履行协议的,认定其违约。违约者必须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并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因上述第①至④款原因被淘汰的学生,除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外,还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个别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因第⑤款原因被淘汰的学生,需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第⑥款原因被淘汰的学生,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学校代码:10425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中国石油大学后备军官学院
联系电话:0532—869832700532—869812550532-86981226
学校网址:http://www.upc.edu.cn
学院网址:http://mil.upc.edu.cn邮政编码:26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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