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艺术类校考考点设点原则
中华美术高考网讯:广西招生考试院今天发布《2014年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在广西考点组织考试管理工作通知》明确说明2014年广西艺术类校考考点设点原则,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二)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科,下同),如与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尽量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如招生院校确需组织校考的,可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是指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达到艺术统考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其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艺术统考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三)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广西组织校考。
(四)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除外),如与我区艺术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报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