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大学2014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的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游泳。
2.招生人数:55名
3.招生专业:在考生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专业中分科类填报。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高考报名: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专项测试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25日。
②报名办法:在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fz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填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需按报名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如有缺漏,将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并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1.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安排在专项测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专项测试:
①报到时间:2014年1月17日。
②报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体育综合馆。
③专项测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
④专项测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⑤专项测试内容:
A.游泳:项目自选。
B.篮球:弹跳力(摸高);单位时间内传运球、投篮;半场3对3攻防;全场5对5两节篮球赛。
⑥如有田径项目专长者可申请加试。
⑦考评办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专项考试办法执行。
五、录取工作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3.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给予录取。
4.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成绩特别优秀者(指二级运动员到校测试可达到一级运动员运动成绩标准以上,或我校认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具体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申请按所在省本二线65%录取。
5.获得我校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认定者,均需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高考专业志愿填报。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且需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需于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志愿。
6.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均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8.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591-22866857、87893124(招生办),13599384008(体育部)
传 真:0591-22866857、8373951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50108。
七、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