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艺术类录取五大批次十二小批次进行
2014年我省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五大批次十二小批次进行。
(1)第一批本科: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3)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本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4)专科A类:面向全省招生的公办专科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5)专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及面向本市招生的公办专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艺术类院校(专业)五大批次的每一大批次录取结束后,我省将对未完成计划的术科统考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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