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4年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外地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报名条件,《通知》规定,一类是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第二类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对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的考生,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的毕业生,只可以参加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其中应届毕业生还可参加明年5月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强调,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相关报考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人员子女报名的,须根据市教委提供的相关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时须交验护照和居住证、子女护照和随员证。非本市户籍考生,如在2014年4月30日前未办妥相关手续,则不能在本市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