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4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增加了军人子女优录项目
昨日,鄂州市教育局公布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参考项目。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加分政策略有调整,3项加分政策缩减范围或取消,但增加了军人子女优录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新增军人子女优录项目
明年起,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在投档比例范围内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工作岗位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相关内容阅读:
3类学生可加2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3项加分政策有调整
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者、全国性体育个人项目前6名者,可加10分投档取消省级体育比赛加分资格烈士子女高考成绩仍可以加20分投档 湖北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取消奥赛获奖只有一等奖且入选国家集训队学生才能取得保送资格其他奖项获得者不能保送,也不能计入高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