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及师资。
二、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专业 | 学制 | 教学单位 |
音乐学 | 四年 | 音乐教育学院 |
五年 | 音乐学系 | |
四年 |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作曲系 |
录音艺术 | 四年 |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音乐表演 | 五年 | 作曲系 |
四年 | 声乐系 |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四年 | 民乐系 | |
四年 | 管弦系 | |
四年 | 钢琴系 |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四年 | ||
舞蹈表演 | 四年 | 舞蹈系 |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我院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计划的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一,在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数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zsks.whcm.edu.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自2014年1月起,我院专业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及现场采集照片确认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方向专业初试科目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150元,通过初试者,需办理复试手续并缴纳复试科目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200元;其它各专业方向(品种)专业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350元(其中初试科目考试费150元、复试科目考试费200元),报名时一并交清。
1、网上报名:
(1)网址:http://zsks.whcm.edu.cn
(2)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2、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2月15、16日,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现场确认;
2014年2月21、22日,报考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演唱(民族声乐和美声)、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钢琴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专业方向的考生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A栋一楼。
4、现场确认手续:
湖北省考生持“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2张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外省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复印件2张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所有完成了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否则将视作无效报名,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