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2014年计划招生206人,我校实行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试科目见下表:
不可兼报其他专业
注: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只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唢呐、二胡、扬琴、钢琴、手风琴和钢琴调律考生;声乐方向只招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考生。
四、报考条件、时间及办法
1.报考条件: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年龄17周岁(1997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青年。
2.高考报名: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14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索取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3.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20日。考生可来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还可以通过邮局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的材料:
(1)考生在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表一、表二、表三、表四),并准确填写。报考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我校采用盲文(老盲文)或汉文两种方式答卷,请视障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采用何种方式答卷。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照片背面必须签名。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残疾证复印件,体检表(由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其中肝功和胸透为必须检查的项目)各一份。以上材料可以通过邮局寄至我校招生办;报名表(表四)在面试时统一交给面试教师。
5.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6.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一经发现报名弄虚作假,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