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南昌航空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工信部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羽毛球。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生身高必须达到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26日,或者在2月26日前(以收到之日为准)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
2、报名地点: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前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由本人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填写《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登记表》(请登陆“南昌航空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w.nchu.edu.cn下载)一式四份,由推荐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时还须提高以下材料:学校证明、同等学历证明、文化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4张。按规定交纳报名费与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报考学生资格采取二级审核的办法,报名时由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再报送省江西省教育厅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学校向合格考生发放具体测试通知书。
五、考试
1、专项测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凭学校《测试通知书》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体育专项测试时间为:2013年3月23日。3月22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室内田径馆报到,并测身高。(具体见江西省教育厅文件通知)
2、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六、录取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择优录取:
1、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
2、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
3、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
4、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及时将高考成绩报送我校。我校将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并联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5、以上各类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七、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八、其他
1、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办学地点与联系方式
2、
校 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 330063
联系电话:0791-83957505,83863927,83863967(传真)
3、本简章由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有关考试和录取须参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南昌航空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