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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招生简章

导读摘要:2013年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招生简章,2013年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招生专业生物科学类,录取办法: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且体检合格,并在高考所在省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者,我校与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进行协商破格录取。

2013年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招生简章

为培养具有浓厚学术兴趣、强烈创新意识并积极投身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的人才培养理念,制定本简章。

一、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改革首批17个试点学院之一,是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学院,也是全国唯一的试点生命科学学院。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现有教授43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全职千人计划2名,长江学者1名,国家教学名师2名,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名,国家杰出青年2名。拥有两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人才培养基地和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正在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由校内外知名学者组成的高水平学术指导教师1对1的学术指导本科生。学业成绩优秀者,经考核合格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试点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特区”,将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经验,全力推行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以高水平师资实现国际化、探究式、小班化教学,以科学研究带动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提升,把试点学院建成具备先进的办学理念与管理制度,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二、招收对象

考生应具有扎实的理科基础、较好的人文素养,身心健康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对生命科学具有执着的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立志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高中阶段生物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初显生命科学研究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类

四、培养特色

个性化:实行由校内外知名专家1对1的学术指导,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因材施教。

国际化:实行赴国际一流大学游学制度,优秀学生可直接选送到国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命科学专业人才。

小班化:已经开展了小班化教学,带动了广大学生的探究式和互动式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创新意识。

奖学金:设立了“拔尖创新人才专项奖学金”,凡是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学生均可获得奖学金。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四川大学2013年国家试点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3年国家试点学院招生申请表》,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上连续三年的成绩须由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填写,并由中学校长签字盖章。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2月20日。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a.中学校长和生物任课教师亲笔推荐信;

b.四川大学2013年国家试点学院招生申请表;

c.提供能充分证明自己在生物方面具有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d.对特长及优势的个人陈述(本人手写)。

3、邮寄材料:申请材料于2013年2月22日17:00前寄达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29室,邮编:610065),信封上须注明“试点学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六、选拔及录取

1、资格初审:我校将组织生命科学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遴选。

2、考核测试:我校将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生命科学基础知识笔试,并由生命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多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认定:考核测试结果,报经学校审议批准后,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4、录取办法: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理工类)且体检合格,并在高考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者,我校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进行协商破格录取。

七、附则

1、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申报推荐资格。

2、通过考核测试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四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四川大学2013年国家试点学院招生的入选考生。

3、为保证考核测试工作顺利开展和公平、公正,我校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将全程负责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的考核测试工作,监察处将全程监督四川大学国家试点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8-85404020。

4、所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5、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注:有关“专业培养”方面问题请咨询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28-85412053)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三年一月

扩展阅读:

四川大学2013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2013年四川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3年四川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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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招生网专题https://www.mshao.com/art/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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