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艺术类音乐专业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14年 有关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具有一定音乐素质和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了基本音乐理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 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均可报名。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的考生,女生 要求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170厘米),必要时我校将组织面试。
2、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达到音乐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对于省级招办未组织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的省份,我校只在湖北和山东两省招生。
3、考生须取得我校指定的33所高校(具体名单附后)中至少两所高校音乐类相关本科专业的合格证(其中湖北省考生必须取得武汉音乐学院、山东省考生必须取得山东艺术学院音乐类相关本科专业的合格证),且测试科目符合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1)合格证*测试科目要求:(请仔细阅读表后所附说明,明确合格证必测科目*的具体要求。)
专业名称 |
报考类别 |
合格证必测科目* |
音乐学(音乐制作与传播) |
钢琴 |
钢琴演奏、视唱、练耳(听写或听音) |
器乐 |
器乐演奏、视唱、练耳(听写或听音) |
|
音乐学(音乐表演与传播) |
声乐 |
声乐演唱、视唱、练耳(听写或听音) |
舞蹈 |
舞蹈表演、基本功 |
说明:
1)此表中所指“合格证”包括音乐专业本科省级统考合格证(仅针对举办省级音乐专业本科统考省份的考生)和指定院校音乐类相关本科专业合格证。
2)必测科目为测试过程中必须包含的科目。测试过程含初试、复试或多轮次测试。因各高校测试科目命名有别,故考生所测科目名称与必测科目相近或类似即可。
3)器乐种类、声乐唱法、舞蹈类别等均不限制。
4)每个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类别,不可兼报。
(2)33所指定高校名单: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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