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解读高考七大改革举措
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如何?怎样推进改革?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七大改革举措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
这是义务教育体现公益性、公平性的法定要求,要多措并举,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包括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合理划分学区,学生在学区内直接进入初中;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校实行九年一贯制办学等,综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择校过热问题。
2.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适应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等职业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实行注册入学。
3.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4.建立健全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5.改革统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5.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
主要举措包括:探索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重点考查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对职业型专业硕士研究生重点考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扩大培养单位和导师团队的招生自主权。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录取制度,使选拔更加重视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
6.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
重点举措包括: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渠道。为各行各业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业绩的在职人员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
消除“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高考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对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录取制度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目标是建立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考试招生制度。
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方面,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并选择适合自己兴趣的课程,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同时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二是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索“减少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等改革,外语不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并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在改革招生录取制度方面,重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通高校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
根据这些改革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将有利于消除“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减轻学生应试压力,扭转“考什么学什么”、分分计较等应试教育倾向,促进千百万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各类高校科学选拔人才、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时间表
■2014年上半年 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
■最迟2014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
■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
■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改革总体目标。
按“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一定时间公布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说,高考事关重大、涉及面广,我们要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现有改革基础,充分考虑相关实施主体对改革的实现能力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强具体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审慎操作,做好试点工作,逐步推开。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要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一定时间公布,确保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