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公开高招结果
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招生过程做到考生资格、录取程序、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十公开”。其中特别指出,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及时公开。
招生“十公开” 含违规处理结果
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教育部发文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等。
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参照上述“十公开”要求,制订相应的招生信息公开办法。
记者注意到,在“十公开”中特别提到,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对外公布。 近日,人大招生处处长蔡荣生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引起轩然大波,据此前新华社报道,自主招生、补录、调换专业成为高校招生腐败“重灾区”,“点招”名额甚 至被明码标价,由去年的二三十万涨至百万。专家表示,只有信息公开才能根除高招腐败。
谁公开谁负责 高校分级细化
《通知》要求,为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教育部表示,应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 “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完善各 级各部门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 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时纠正或改进,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级高校应加强各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其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