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
(一)美术类专业成绩:考生必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的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
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三)音乐类专业成绩:
1、辽宁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省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对应的省统考专业及专业方向 | |
统考专业 | 专业方向(或专门化) |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学 | 流行(钢琴),美声钢琴,民声钢琴 |
音乐表演 | 音乐表演 | 键盘演奏方向,声乐演唱方向,流行演奏方向,流行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长笛,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大提琴,小提琴 |
2、河南、河北、湖南、浙江等四个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3、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以上各专业录取办法均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成绩查询已经开通:
鞍山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s://www.mshao.com/art/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