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华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成立于2000年,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国家计划内招生,统一录取,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长春大学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院现有文、经、管、艺、工、理六个学科门类,设有金融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影视艺术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八个教学院,共34个本科专业,目前在院生达万余人。
截至2012年,我院共有五届艺术类专业毕业生计1091人。平均就业率达90.94%。 据统计,有10%的毕业生签约到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如吉林省装饰设计院、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荣成市水利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恒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长春市标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交响乐团、黑龙江电视台等单位。
报考条件
1. 凡符合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报名有关规定,具有从事艺术类专业的基本素质,要求发音器官无缺陷,无疾病,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2. 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二寸照片三张,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艺术类加试准考证复印件一张。
长春光华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1.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吉林、山东省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单独加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吉林、北京、山东、新疆、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单独加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吉林、北京、山东、新疆、辽宁、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单独加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5.我院不单独艺术专业加试的省份,承认相关专业的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4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14000元/年;产品设计专业学费14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学费14500元/年;音乐学专业学费135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150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15000元/年;摄影专业学费15000元/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待定。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邮 编:130033
咨询电话:0431-84802030、84802035、84802333 成绩查询网址:www.ccughc.net
乘车路线:361路、301路、190路、218路公交车均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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