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4年美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
(2) 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 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5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校 考专业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高考文化成绩 。
(3)对校考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投放各省计划总数的前10%)、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电子档案若投进我校,我校视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的情况予以优先录取。
(4)按设计学类录取的学生,进校后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动画专业在新生入学后从设计学类专业中分流。
(5)录取时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大学外语课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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