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其中对报考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其中产品设计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认可我校2014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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