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艺术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获得我校校 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 占60%、文化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综合成绩排名,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300×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前未作分省来源计划。获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分男女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前未作分省来源计划。获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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