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2014年我校继续选拔一批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65名。
三、招生项目:(根据稀缺程度排序,*号标注稀缺及重点种类)
1. 交响乐类:
铜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
弦乐:中提琴(*)、低音提琴(*)、大提琴(*)、小提琴
木管:双簧管(*)、巴松(*)、单簧管(*)、短笛(*)、长笛
打击乐:定音鼓(*)、钢片琴(*)、马林巴(*)、木琴、小军鼓、爵士鼓、大鼓
2. 民乐类:
拉弦乐:胡琴(*)、马头琴
弹拨乐:阮(*)、月琴、三弦、扬琴、琵琶、古筝
吹管乐:笛子(*)、笙(*)、管子(*)
打击乐:排鼓(*)、花盆鼓(*)
3. 戏曲表演(川剧表演)(*)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站完成报名申请手续(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8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6日)。
2.须邮寄的书面材料包括(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A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并打印(必须用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重庆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 由中学出具的本人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C 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800字以内)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志趣特长、人生规划、演出活动等。
D 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复印件(原件测试报到时校验)。器乐类考生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并提供支撑材料:
① 取得各类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 中学阶段有两年以上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需提供艺术团及考生所在中学证明);
③ 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比赛并获奖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附演出照片、节目单、学校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可信。请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校团委 蒋俊逸收(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
邮编:400044。
材料寄递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以抵达地邮戳为准,过期无效,申请材料不退还。)
3.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查看报名状况,通过初选审核的学生按要求作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4.有意愿就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请参加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考试。
有关艺术特长生的相关通知均通过本网站发布,敬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测试选拔:
(一) 测试时间:
报到时间:2013年12月13日(周五) 14:00-17:00
报到手续:交验证件(身份证、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原件)
缴费、交照片(两寸免冠两张)、领取准考证。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A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测试时间: 2013年12月14日(周六) 8:30-18:00
(二)测试安排:
1.专业测试:
器 乐: A 演奏及技巧展示(自备曲目2首,抽选一首曲目中节选,不超过3分钟。) B 视奏(即兴)
戏曲表演: A 唱腔表演(自备戏曲、说唱体裁不限,不超过3分钟。)或川剧相关艺术门类展示 B 视唱
2.综合知识面试:
A抽取综合知识题目作答 B 回答评委提问
温馨提示: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我校可提供部分大型乐器,需使用者电话提前询问登记)。
六、录取原则
凡经我校测试合格并经我校(公示期10天)、省级招办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经与我校签定协议后正式成为我校2014年艺术特长测试合格学生。
1.高考志愿: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2.补填信息:测试合格学生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栏完成录取所需数据。未按时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专业安排: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各项目需求综合考虑录取和专业安排,具体内容以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高考志愿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省)填报重庆大学,满足其填报的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测试成绩特别突出者我校将提前预录专业。
第二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一本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当时的招生计划合理安排专业。
4.相关要求: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加入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
七、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06763(团委)
65102370 65102371(招办)
咨询时间:9:00-11:30,15:00-17:00(周一到周五)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团委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