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地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导读摘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第四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录取规则第六条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第三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

第四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经教育部核准,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根据我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830人,其中国防生60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定向生10人。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我校分省来源计划。分省来源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分数线。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高考录取时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进行。以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方能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九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

第十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考生以高考各科目总分(不含附加分)依次选择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分项(以附加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优异可优先录取相关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保送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少年班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对应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国防生、定向生录取政策

1、国防生:我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招收、培养国防生。国防生须是经部队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军事院校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招生地区的普招录取分数线。

2、定向生:我校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收、培养定向生。定向生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各学科类除国防生外均不受男女比例限制。考生体检标准除国防生外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各省(区、市)因高考招生政策改革而制定的录取规则,需由我校向考生补充说明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1、我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对自主选拔录取、少年班等特殊类型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

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四章其 它

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六条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ustc.edu.cn

咨询电话:0551-63602553 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相关高考热词TAG搜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艺考头条”APP 艺术生的报考神器 —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艺术生都在用!就差你!微信扫一扫,立即下载!
← 及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艺考 · 头条

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
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冷军超写实的油画作品欣赏
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静物素描组合写生作品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375331114@QQ.Com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进行处理。

艺考大数据

更多

招生章程热门TAG标签

关注美术高考网

更多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美术高考网官方新浪微博

美术高考网APP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美术高考网APP

用UC浏览器扫一扫

收藏美术高考网手机版

美术高考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