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内容
A、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演唱或演奏2首曲目:如有伴奏,请自行解决(如考点对伴奏有要求,须按考点要求执行),但不得用音像制品作伴奏。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200分。
考生可在声乐和器乐(含键盘)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加试只考一首曲目,满分为20分(说明:加试按百分制打分,如低于 60分,则加试不得分;为60的加试加1分,高于60分的每高1分加试增加0.5分直至加满20分)。加试分计入总成绩。
②视唱、练耳:视唱、练耳(面试)两项均考,视唱满分为60分,练耳满分为40分;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20分。
B、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器乐(含键盘)演奏2首曲目,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视 唱:满分为70分;
③听 音:单音、音程、和弦。满分为80分。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C、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学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相关链接:
南京师范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