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教育部:严明自招纪律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对考生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合理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考核时间须安排在春节假日之后。各试点高校要明确笔试、面试等成绩的使用办法,严格控制招生比例,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核合格拟入选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数的2倍。
自主招生10年
2003年教育部批准了第一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出于公正性的考虑,教育部明确规定,各校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006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率先实行自主招生“预录取”改革,通过面试的学生即获得预录取资格,高考成绩仅作为参考。
2009年北大推出“校长实名推荐制”,这一做法随即被清华、人大等校效仿,推出“领军计划”“校长直通车计划”;同年,清华、上海交大等5校实行“自主招生联考”。
2010年教育部给自主招生降温,重申“5%”的名额限制。
2011年教育部提出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012年教育部对自主招生候选人数量设置了上限,规定“原则上控制在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数的120%,最高不超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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