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4年普通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的安徽大学二级学院,属独立法人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省教育厅主管,纳入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
学院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共有三个校区。学院占地1055.28亩,校舍建筑面积32.4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1.2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90.4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8.08万册。
学院现有本、专科专业主要分布在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学科门类中。设美术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系、新闻系、影视艺术系、播音主持系等11个教学系(部)。学院与安徽演艺集团、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省书画院等多家创作研究机构和大型文化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有专任教师近40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省“六个一批”拔尖人才等3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44人,其中教授23人,其他系列正高3人。
学院拥有一批优秀的教研科研成果,2008年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71项、公开发表论文585篇、出版专著教材59部。获省部级以上政府奖15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
学院着力培养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高级艺术人才,重点培养一线演艺、传媒人才及适应新兴文化产业急需的专门人才,为文化强省建设服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修业年限
1 音乐表演 20 7000元/生/学年 2年
2 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方向) 20 7000元/生/学年
3 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主持方向) 20 7000元/生/学年
4 广播电视学 40 4400元/生/学年
合计 100
三、专业介绍
(一)本科专业
1、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敬业精神,具有音乐表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专业文艺团体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工作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歌剧表演与重唱、中外音乐史、钢琴基础、民族民间音乐、合奏(唱)等。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各专业文艺团体输送音乐表演专业人才,从事演唱、演奏或群众文艺辅导工作从事企事业单位工会、文化馆的文艺组织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2、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敬业精神,有较高文学艺术修养,具备戏剧、电影、电视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舞台剧、影视剧、广播剧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技能,能在各级文艺团体、影视公司等相关单位从事表演及创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戏剧史、表演理论与技巧、编导创作、剧目排练、台词、舞蹈、音乐、视听语言、影视艺术、化妆造型、观摩与评论等。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各类文艺团体、影视剧及广播电视文化娱乐及制作部门,从事表演等主要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主持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敬业精神,具有较高文学艺术修养,具备戏剧、电影、电视、广播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播音主持艺术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各级文艺团体、传媒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从事播音主持、表演创作、宣传策划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创作表达、即兴口语表达、新闻播音、广播节目主持艺术、电视节目主持艺术、影视广告配音、表演理论与技巧等。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各类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各级文艺团体和演出机构、文化传播机构及相关部门,主要从事播音主持工作表演和主持工作以及宣传策划及公关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4、广播电视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敬业精神,掌握广播电视学基本理论和现代传媒的知识,具备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广播电视节目采编制作的主要技能,能在广播电视传播机构、广播电视制作机构、党政部门的广播电视宣传岗位以及影视广告制作机构从事有关广播电视的采访、写作、摄录、编辑、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广播电视概论、新闻采访、新闻写作、电视摄像、电视编辑、电视新闻、广播报道与编辑、纪录片创作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大众传媒及宣传、教育、司法、文化管理等部门从事有关广播电视的采访、写作、摄录、编辑、节目制作等主要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报名考试有关事项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报考专业范围:
⑴ 广播电视学招生范围:“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中的“广播影视类”和“表演艺术类”相关专业,以及“文化教育大类”中“语言文化类”的相关专业;
⑵ 音乐表演招生范围:“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中的“表演艺术类”相关专业;
⑶ 戏剧影视导演招生范围:“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中的“广播影视类”和“表演艺术类”相关专业。
2、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专业范围与以上三项要求相同。
(二)报考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信息采集采取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时间为2014年3月7日——3月10日,考生与所在毕业院校联系信息采集与审核工作。
2、报名。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后到我院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时间3月7日——3月12日。
报名确认地点在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执收。
3、考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20日。
4、考试地点:
音乐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方向)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丹霞路8号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丹霞路校区。
广播电视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主持方向)专业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文忠路校区。
5、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1-64200200,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655938,联系人:龙老师。
音乐表演专业联系人:李小舒,0551-64667175
广播电视学专业联系人:吕艳,0551-64200275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方向)联系人:张静,0551-63876278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播音主持方向)联系人:余涓,0551-64200302
五、考试、录取办法
(一)音乐表演考试办法
1、初试
(1)演唱歌曲一首(自备)
(2)视唱(现场抽题)
2、复试
(1)演唱歌曲一首(自备,与初试歌曲不得重复)
(2)练耳(现场抽题)
3、录取办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后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四倍进入复试;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3)按照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方向)考试办法
1、初试
(1)朗诵(自备稿件)
(2)表演(自备小品或戏曲、舞蹈作品片段)
(3)声乐(自选歌曲、唱法不限)
2、复试
(1)朗诵(自备稿件,与初试稿件不得重复)
(2)表演(命题小品或即兴舞蹈)
3、录取办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后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四倍进入复试;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3)按照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主持方向)考试办法
1、初试
(1)自我介绍(1分钟以内)
(2)自备稿件(体裁不限,2分钟以内)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2分钟左右)
2、复试
(1)指定稿件(现场抽题)
(2)模拟主持(现场抽题,2分钟左右)
3、录取办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后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四倍进入复试;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3)按照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广播电视学考试办法
广播电视学笔试综合卷共计200分,180分钟。考试科目分别为《新闻学概论》和《新闻采访与写作》,其中《新闻学概论》80分,《新闻采访与写作》120分。考生应掌握广播电视学基本原理和新闻活动的基本规律,初步掌握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的方法与技巧。
(五)鼓励政策
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院组织专家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六)拟录取信息公示时间4月28日-5月4日。
六、管理与就业
1、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计划由安徽大学编制。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在安徽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命题、考试、评分和录取工作。安徽大学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成立“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核专业培养方案,指导和监督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教学工作。
2、普通教育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普通教育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安徽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将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4、普通教育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5、普通教育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6、学院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具体依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说明
1、本简章内容适用于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4年专升本入校学生。
2、由于学院新区在建设中,新生入学将分布在文忠路校区、丹霞路校区、宣城路校区学习。
2014级广播电视学和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主持方向)学生入学学习在文忠路校区,音乐表演学生入学学习在宣城路校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方向)学生入学学习在丹霞路校区。校区调整以学院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校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文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西北角
邮编:230011
咨询热线:0551-64200200(夏老师),64655938(龙老师)
九、有关招生文件政策解读详见安徽教育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