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4年录取及有关规定:
1、本校面向全国招生。除西安市城六区外,其它省、市、区县考生被录取后,户籍可根据家长申请迁入本校学生集体户。符合年龄要求的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可直接参加专业考试录取,也可直接在学院外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录取。
2、 录取原则:按照招生指标统一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和视唱练耳最低控制线(其中附高文化课成绩中的英语、数学两科成绩分别不得低于45分),符合控制线要求 的考生最终按照各专业类别(作理班、键盘、管弦、民乐、声乐、舞蹈、流行乐器演奏)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未被专业录取的附高器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 300分以上,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可申请作理班录取。
3、附高三年制、附初六年制的考生在招生考试三周后,可上网查询或电话查询个人的各科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考试成绩和预录名单在附中网站“成绩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
4、按照省招办招生工作序列安排,2014年8月中下旬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核批准后,学校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等。
5、新生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专业复查不合格者、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者、健康条件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附高、附初新生入学报名后,将分别对初三第二学期、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内容进行复查测验,成绩计入学籍审核成绩。
6、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1200元/年;8人间900元/年。书本资料、校服等代办费用另
计。
7、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农村户口、城镇困难家庭的考生经申请审核后均可办理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
西安音乐学院https://www.mshao.com/art/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