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4年江苏省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第二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于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的本科一批考生,进档不退。
第三条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为:
(一)本一批次:
1.招生代码1109:普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不指定科目;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江苏省考试院要求执行。
2.招生代码1609:药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生物化学与药理学方向)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二)专科(高职)批次:普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第四条 专业志愿的安排采用“分数级差”方式,前3个专业志愿之间设级差,分值一般为1分。
第五条 处理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级差”方式,对于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加3分;A+A的考生加2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
第六条 对教育部及江苏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第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八条 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及预留计划的使用,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除教育部、江苏有关文件要求以外,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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