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涉违规招生 称无力解决考生录取问题
中国美术高考网讯:7月28日以来,部分报考沈阳音乐学院的考生家长因考生未能被沈阳音乐学院录取,到辽宁省教育厅上访。8月1日,辽宁省教育厅进行了首次情况通报,认定沈阳音乐学院存在违规招生行为。8月5日上午,辽宁省教育厅进行第二次情况通报,就五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复和澄清。沈阳音乐学院副院长魏煌代表沈阳音乐学院对考生和家长表示歉意,但同时表示学校方面无力解决考生录取问题,只能积极与上级单位申请能否特殊处理,但结果无法预知。
事件回放:进入“计划名额之内”,考生却被“落榜”
2014年辽宁省首次实行了“知分报志愿”的报考形式,考生们得以在获得高考文化课分数后填报志愿,接受高校录取。对于广大体育、艺术类考生们而言,在6月份的高考之前,他们便已经进行了一次或多次专业课的“高考”。
报考沈阳音乐学院的考生们也不例外,2014年4月,专业课成绩便公布于众。和很多“金榜题名”的考生一样,来自辽宁、吉林、山东等省的多位考生都获得了沈音2014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合格证。7月6日,2014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文化课分数线公布,音乐表演、音乐学等几个专业的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仅为280分,其他几个专业的总分最低控制线也不高,从300分到320分不等,这让许多考生和家长长舒了一口气。但事与愿违,当张先生的女儿进行查询时却发现,自己并没有被录取。
7月28日起,不明就里的家长们开始到沈阳音乐学院和辽宁省教育厅上访。8月1日晚,辽宁辽宁省教育厅就事件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辽宁省教育厅明确表示,沈阳音乐学院擅自违规招生,违反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这些考生未能被录取完全是由沈阳音乐学院造成的。教育厅已成立调查组,对沈阳音乐学院招生事件进行调查。
沈阳音乐学院招办主任王立宁表示,学校只能是争取和教育厅协调,希望用省外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省内使用。目前,辽宁辽宁省教育厅否决了音乐学院这个提议。
“从2014年起,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未完成的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不可调出调进使用,也不可用于非艺术类招生计划的调整。”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于洪江说。
“以前并没有这种明确规定,省内外名额调整的自主权在高校自身,因此在省外招不满的情况下,优先满足省内生源,这样的做法由于‘于法无据’而得以存在多年。”省内某高校一位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的“新规”相当于堵死了沈阳音乐学院计划调整的“去路”。
辽宁省教育厅:沈音招生违规,专业证书有效
8月5日上午,辽宁省教育厅进行第二次情况通报,就五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复和澄清。
针对有部分考生家长认为,8月1日辽宁辽宁省教育厅进行的首次情况通报中认定沈阳音乐学院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考生的专业合格证书因此也将宣告作废。对此,辽宁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于洪江表示,家长们的认识有误,实际情况是沈阳音乐学院违反教育部规定,违规承诺录取,在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上标注“计划名额之内”字样;而且,“计划名额之内”字样的长条印章也并非沈阳音乐学院的公章,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学校的私下承诺,也是一种违规行为,因此应视为无效,但并不意味着废除了考生的专业合格证书。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辽宁省教育厅曾在7月1日印发文件,重新调整了沈阳音乐学院原来发布的招生计划,缩减了各专业招生名额,因此取消了部分考生的一本录取资格”。对此,于洪江表示,2014年的招生计划是辽宁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共同编制的,并上报教育部。从招生计划制定到现在,辽宁省教育厅从未调整过招生计划,更没有压缩沈阳音乐学院的招生名额。沈阳音乐学院2014年在辽宁省内招生计划为1347人,已向社会公布。
针对有媒体报道“沈阳音乐学院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的问题,于洪江表示,沈阳音乐学院是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课的录取分数线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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