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 统一命题与自主招生
中央深改组18日的会上审议了高考改革的初步方案,提出了要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调。随着中央方案接近定稿,各省试探性地着手设计细则,此时,社会讨论也进入高潮。一方面考试招生各环节的运作越来越复杂,其中规则奥妙对局外人越发扑朔迷离,而研讨不能脱离对当下实际情况的把握。另一方面,亲自参与其中的地方教育部门、大学、中学和考生家庭都很难摆脱利害关系的影响,而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以相对超脱的全局视野把问题的关键揭示出来。
1978年,重开高考曾是拨乱反正的标志、举国欢腾的喜讯。不论家庭出身、贫富贵贱,以公平统一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彻底改变了知识青年的命运,也使国家人才培养步入正轨。而如今,人们对高考制度的态度似乎已经到了忍无可忍、非改不可的地步,究竟什么情况发生了质的改变?
三十多年间,随着一次次各有缘由的改革与试点,高考本应具有的两大根本性要素——“公平”与“选材效率”——都已经被动摇了。现行的制度下,高考已经不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已经不存在全国统一的考试;大学自主招生也不是真的自主招生,而异化为考前自主加分。作为国家基本制度的考试改革没能跟上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步伐。
全国统一考试之必要
如今的高考在国家层面是谈不上不公平的。2003年后所谓的高考已经从全国统考分裂为16个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下略)自行命题、阅卷、评分的分省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及大学每年在考前制定分省的招生录取名额,再等考试出分和学生上报志愿后分省择优录取。这种模式下,各省的考试方式、科目、总分、难度千差万别。回想每年媒体上针对各省五花八门的作文题目热议,可见一斑。
于是,十年来,省与省之间的考生质量没有了统一衡量的标准,考生实际参与的是省内竞争而非全国竞争。即使最好的、最有选拔性的大学也无法在全国层面择优录取。从各省每年的考试人数和顶尖大学录取计划来看,一些地区(如北京、上海,以及近年政策倾斜的西部)的考生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门槛显然更低,他们参加的竞争比较不激烈,相对容易进入较好的大学。反之,另一些人口多、招生计划少的省(如山东、河南、四川等)的考生就要加入远比其他地区更激烈的竞争以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看透这一点的学生家长就策略性地“高考移民”,出山东入北京、出四川入西藏来攫取起点不平等的优势。
现行的考试制度不仅违背了提倡自由竞争的“机会公平”(即起点公平),由于既不是各省平均分配,也不是按人口比例平均分配,就更不符合计划体制下提倡平等的理念。诡异的是,为分省命题考试背书的所谓“分担全国统一命题风险”和“适应高中课程改革”的理由显然都不成立。命题的风险本来就是行政部门应当直面的职责所在,而高中课改不正需要全国统一标准的考试来衡量试验效果吗?
实际上,至今没有任何理据或政策能够解释分省制定招生名额计划的道理。每年的招生计划只是延续前例,在上一年基础上做微调。比如为了倾斜中西部,把若干沿海省份的名额给了中西部,微调的数目或许只是政绩的点缀,或许会伤筋动骨,如何定夺?又为何动A省而非B省?负责任的大学招生官可能会考虑到过去几年不同省份学生入学后的表现,但本质上是主观魄力在做决定。
占据优势的省份的自我辩护和高考逐渐分裂成分省考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地方势力对高考的钳制,还有对地区间的不公平的粉饰。如果回到十多年前全国统考加上分省计划录取的模式,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在不同省份的分数线的差别会赫然暴露。这种显而易见的不公平对政府构成无可辩解的巨大压力。这时政府应该做的是提升薄弱地区的教育质量,改善资源分配。这确需比较漫长的过程,要持续抗压,知难而进。可是实际却背道而驰,政策选择了一条轻易维稳、治标不治本的路线。另一方面,高水平的大学虽然主要是教育部直属,但办学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本地的支持,特别是办学经费,如985大学多数获得了地方财政大额的投入,因此,大学提供教育资源时优待本地生源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可是对于非本地生源,又缘何厚此薄彼?无论如何,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在采取掩盖地区间不均衡的问题上一拍即合——使各省考试不同,分数不可比,压力就小多了。
如此一来,全国学生处于隐形的不公平境地有苦说不出,大学虽达不到全国选材的理想,在中国足够大的人口基数下,分省选材也算可以接受,并且不得罪地方势力。
全国统一考试下如何在地区间搞平衡确实是难题。在科举时代,明洪武三十年发生过著名的“南北榜案”,当时南方文教发达,而北方常年受到战乱侵袭,民风彪悍,发榜后得知所录51名全系南方人,落第的北方人一时哗然。在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偏私舞弊的情况下,朱元璋为了平乱还是杀了考官,不过事后未对录取考生籍贯立则。明洪熙帝开始,预设南人名额占六成,北人占四成,分地取士遂成定制。到了万历末期至天启初年,朝中的“齐党”、“楚党”、“浙党”相互打压排挤,科举分榜制度成了党争的温床之一,国政被一再削弱。
现代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不论主办者是官方、半官方,还是民间组织,都至少有一套主流的全国统一考试供大学招生使用。全国统考不仅为大学的招生提供了真正可比较衡量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它是民族国家政治与文教统一的标志。
放任容易,整合难,中央与地方的纠葛是大一统国家政治固有的张力。我们提出国家统一考试势在必行,同时,在以公立大学为主体的中国高教体系中,代表中央集权的考试和代表多元的大学与学生在招生与录取中的合理分权才是符合教育现代化并有利于振兴文教的战略方向。
选拔英才需要自主招生
虽然一些人士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誓要挽救阶层流动渠道,强烈反对大学自主招生的存在,然而,随着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质变,仅凭高考选拔优秀人才已经成为一厢情愿的怀旧。高等教育大众化后,大规模学业水平考试只能发挥将学生大致分层的功能,越来越难以识别真正心智优异、有巨大创造性潜力的顶尖人才。过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很低的时代(1994年之前始终低于5%),高考发挥了选优的功能。如今大学入学率已经高达30%,录取率更超70%。选拔5%的人上大学和录取70%考生并区分出他们的学业水平不可能使用同样的测量工具而奏效。为了顾全大局,难易适中,现今的高考很难做到为精英教育选才。道理得到多方佐证:在清华[微博]、北大等顶尖大学中经过自主招生学生的学业表现比高考统招学生更好;许多教授反映现在的状元水准不如过去了;几乎所有大学的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都不约而同地采取入学后自主的考试或面试来二次招生选拔,高考排名最多作为参考。美国国家大学招生顾问协会数据可查,哈佛大学录取学生的SAT成绩都极其接近满分,哈佛每年还会拒绝约60%的SAT满分学生,这说明全国统一的考试成绩对哈佛的自主招生而言是重要的、必要的参考,是门槛,但不是直接决定录取的因素,因为其显然不具有足够的区分度,不足以实现英才选拔的目标。
精英教育的基本规律首重选拔,培养次之。当我们强制以精英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大学必须以大众化后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为决定性录取标准时,就是让精英教育屈从于大众化的高教体系,在浪费最宝贵的教育资源。外界批评顶尖大学掐了尖,顶尖大学却毫不满足,因为高考成绩的最前段与真正想要遴选的最优秀人才群体越来越不一致,他们甘当自主招生的试点先锋。
大学自主招生制度一面可以精确选材,提高区分度,另一面的优势是有利于办学理念与目标的多样化,形成百家争鸣,和而不同的真正高等教育繁荣。一项考试决定上千所高校的生源,好像学校之间只有抽象的分数线不同。如此,选材理念与培养目标与其说整齐划一、千校一面,不如说在教育开始前就被弃之不顾了。如果我们认同大学在人才培养上应该有一定自主性,办出特色,就没有理由完全否定招生中大学发挥一定的自主性,招出特色。否则,大学将成为年复一年没有理想、没有灵魂地落实政策、提供服务的制器工厂,拿什么来教书育人?
从战略上讲,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引入大学自主招生,不仅是精英教育之急需,也开放出各类高校从招生开始斟酌并向社会传达选材理念与培养目标的空间,从而促进整个高教系统的进步。当然,也要认识到大学自主招生的成本和风险代价。比如大学自行组织公平有效的考试、面试的能力与成本以及各地学生参加考试的成本。比如严防大学自主中发生舞弊、腐败的行政成本与声誉代价等。可见自主招生的优势和代价对不同学校而言各有千秋,不应一刀切地开放或者限制。教育主管单位从行政监督的角度,以及各大学从自身禀赋和定位出发权衡利弊,共同决断是否可为、如何作为,才是严肃细腻的改革正途。届时,假使某高校经斟酌决定仍凭高考分数决定录取,也不失为一种自主之举。
国考给等第,自招定录取
过去的高考不仅在统一考试方面,在更实质的层面也已经被突破。现行名不副实的高考和大学自主招生已经构成了一种变异的结合,假装出一种“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每年,求贤若渴的高校在高三前的暑假开办暑期学校,与即将上高三的优秀学生第一次“亲密接触”,随后翌年一月左右举行自主招生考试、面试等,从中圈定青睐的学生,给予5至60分的加分。须知高考激烈竞争中考分何其胶着,1分之差天壤之别。例如2008年湖南,加10分最多可超越近九千考生,何况60分之巨。据笔者调查,在上海考生中,如果没有拿到自主加分的学生在考前填志愿就不会申报清华、北大(光凭高考希望太渺茫),而两校事先圈定给予加分的绝大多数考生最后都能考上。以两校每年稳定招生的三千多人为参照,给予自主加分的人数从2007年清华484人,北大547人,一路攀升至2011年清华1386人,北大1620人。这意味着,顶尖大学录取的半数学生,起了决定性作用的是大学的自主选拔而非高考。虽然看起来所有人都是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其实架空了高考。
同去参加高考,有些考生手里拿了巨额加分,有些则没有,就好像在比武中,有人可以配枪登场,有人却赤手空拳,这合理吗?笔者曾在《社会观察》杂志专门撰文分析现行“先细筛后粗筛”的荒谬与弊病,指出具有补充性细筛功能的大学自主选拔应该置于作为基准性粗筛的高考之后,且必须使两者都发挥作用才称得上我国考试选拔制度的进步。
另一种情况下,高考也可能在实质上架空大学自主招生。假设先统考,后自招,理顺了次序,那么只要高考一如既往地以具体分数计,在中国社会对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平信仰面前,大学将顶不住“点招”的压力而甘愿退回划个分数线了事的境地。也就是说,大学若凭自主判断录取高考分数稍低但真正优秀的学生时很难自证清白。高考要让出部分空间,就要以等第给成绩(如甲、乙、丙、丁、戊、己、庚等)。大学实际拥有多大的选材余地取决于高考成绩的精细程度,其自主选拔就体现在对相同等第学生的遴选。这样的改革方式能让高考(即国考)与大学各司其职,两者在录取中的分权配比也是相对可控的。
总之,作为前提,如果高考不能恢复国家统一命题,那么我国的教育体系就拿不出一个公平和可比的标准,国家共同体将被政策上的短视轻慢所削弱。如果中国最好的大学都不能建立起公正不阿的自主招生选考及其监督管理制度,那么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不拘一格降人才都无从谈起。进而,目前大学自主加分在先、高考在后的制度安排部分架空了高考,“先细筛后粗筛”的制度安排不科学,且对全体考生不公。假设调转高考在先,并给出分数,那么其后的大学自主将形同虚设,相当于改革退步到过去国家统一命题的高考制度,人才选拔手段将停滞在上世纪高教大众化以前,既不符合高教现代化的趋势,束缚住体量大增的高教体系达至多元的繁荣,也保不住过去高考具有的精英选拔功能。
理论上讲得通的改革方向唯有全国统一考试后给出等第式的成绩,在等第限度内给予大学一定的自主招生权,时间上也给确有选材需要的大学留出自主考试和学生与大学双向匹配的余地。改革总是艰难,有了方向,就值得我们努力探索过渡步骤与具体操作办法。文/陆一(作者为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